商标驳回复审
作者:小编 日期:2022-03-03 13:44:01 点击数: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申请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
4.商标驳回复审理由书;
5.商标相关证据、资料;
6.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商标持有人企业相关简介及荣誉资质,商标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销售商标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等所有商标使用的照片、合同、发票等资料;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
8.需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商标驳回复审的周期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商标局做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后,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人可在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延长三个月。所以,最长12个月内就会有结果,一般来说6到9个月就会有结果了。
三、商标驳回复审理由的撰写
1、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且经过申请人的长期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对应的关系,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可以详细展开说明,以增强说服力。
4、依据审查标准一致原则,结合本案,各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但最终相继被核准注册。由此可见,申请商标中含有的近似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因此,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四、商标驳回复审的途径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兰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负责人表示,“我们的意见是,申请驳回复审,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即使复审并未成功,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期间)继续使用TM标志。但是,如果放弃复审申请,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即便重新申请,也面临两—三年的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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