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工厂补贴申报指南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6-25 16:44:20 点击数: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所在地位于深圳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已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能评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四)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项申报条件:
距离申报单位获得试点示范等荣誉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2020年7月15日后),且该荣誉处于有效状态,未被暂停、撤销、中止或终止。各项荣誉的奖励资金计划综合年度资金规模和评审结果确定。
二、项目资助标准
(一)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深圳市)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规范公告示范
1.扶持方向:支持列入国家绿色低碳领域制造业规范公告名单。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列入国家绿色低碳领域制造业规范公告(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等)企业(深圳市)名单。
3.扶持标准: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绿色工厂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四)绿色产品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省、市绿色产品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产品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单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含国家、省、市级产品奖励总和)。
(五)绿色工业园区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业园区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业园区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六)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省、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七)绿色企业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绿色企业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绿色企业(特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企业)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八)绿色数据中心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省、市绿色数据中心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产权所有的数据中心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数据中心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九)工业绿色发展支撑机构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工业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工业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十)自愿性清洁生产
1.扶持方向:支持通过国家、省、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通过国家、省、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深圳补贴项目
相关推荐
-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管理办法 2024-08-14
- 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要求及条件 2024-08-06
- 红点奖申请流程及费用介绍 2024-08-05
- 高新公司购买转让的相关流程 2024-08-05
- 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