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6-25 17:33:19 点击数:
一、申请条件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二)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扶持的项目类别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要求。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2021-2022年已为10家及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且服务收入合计不低于500万元。2021-2022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投入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二、补贴标准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系统在线填报,预审通过后提供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商事主体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免提交);
(三)最近2个年度(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复印件);
(五)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复印件);
(六)项目组主要核心成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务、缴纳社保情况)(复印件);
(七)优秀案例(原件)。
专项申请材料: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平台付费工业企业清单及金额前10项合同(复印件)。
(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项目
服务工业企业清单及金额前10项合同(复印件)。
(三)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项目
1.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为我市工业互联网领域提供公共服务明细表及金额前10项合同、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2.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
重大活动有关资料复印件。如活动通知,专家和嘉宾名单,签到表,会议或论坛场租合同、场馆租金结算单及发票,媒体报道等。
申报单位资质认定、获奖荣誉证书、项目成果知识产权、评估检测报告、效益证明材料、客户评价、应用案例、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情况、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等(复印件)。
深圳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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